弟兄姊妹,你還記得第一次遇見主的情境和心情嗎?
施浸者約翰的兩個門徒-安得烈和約翰聽見施浸者約翰見到主說:「看哪,神的羔羊!」就跟從了耶穌(約一35~37);這是安得烈和約翰第一次遇見主。接著在四十至四十二節記載安得烈趕緊找到哥哥西門,並領他到耶穌那裏,耶穌稱西門為磯法,就是彼得。同樣的事也發生在約翰和雅各身上。因此,上述四人早在施浸者約翰在約但河盡職時,就遇見主得救了;只是他們還沒有清楚領會在他們身上所發生的事。
馬太福音四章十八至廿一節記載他們四位第二次遇見主。當時他們回到加利利繼續打魚維生,重操舊業。也許忘了在約但河邊主對他們所作的事,迫使主第二次遇見他們,呼召他們作得人的漁夫。從十五至十六節:「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,沿海的路,約但河外,外邦人的加利利:那坐在黑暗中的百姓,看見了大光;並且向那些坐在死亡的境域和陰影中的人,有光出現,照著他們。」可以看見主再次臨到他們時是大光。
說到大光,讓我想起使徒行傳九章一至九節,掃羅逼迫跟從耶穌的人。將近大馬色,有光從天上四面照著他,這光甚強,使他仆倒並且眼瞎,三日不能看見。這樣的大光使他領悟基督的身體,這是掃羅(後來的保羅)第一次遇見主的經歷。我們第一次遇見主不見得像掃羅如此厲害,但我信我們都有大光照耀,使我們仆倒的經歷。
《馬太福音生命讀經》第十二篇說到:「很多基督徒在河邊遇見了主耶穌,並且得救了。但後來他們不在意這經歷,反而在意謀生。所以他們到加利利海邊去謀生。他們不知道去加利利海邊謀生,就進入黑暗和死亡的陰影中。…今天祂仍舊來到加利利海邊,四處行走要得著我們。…我們正在那裏為生活工作時,我們從前在約但河邊所遇見神的羔羊,作為大光來照耀在我們身上。祂照耀在我們身上時,問說,『你在那裏作什麼?…你不記得在河邊發生的事嗎?你也許不記得,但我記得。』然後呼召就來了:『跟從我。』…在河邊所發生的事可能很容易忘記,但你忘不了在加利利海邊,大光照耀在你身上的那個時刻。雖然這段記載很簡單,實際的故事卻不是那麼簡單。主呼召你不是簡單的事。」
主阿!願你照耀我更多,不斷地呼召我跟隨你。阿們! 李籃惠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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