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詩為盲詩人克羅斯卑所作。她曾在紐約受邀講道,雖然她見不到聽眾,但聖靈向她指出,聽眾中有一位青年人,不久前離棄信仰,偏離真道。所以在講完道之 後,就順著裏面的感動說:「今夜眾人之中,若有位青年,背棄他母親的信仰,走上滅亡之路,我希望散會後,能和他有點交通。」果然有位青年人哭著前來,承認 自己就是所說的那人。克氏擁著他,和他一起跪著禱告,直到他確信罪已得赦免。這位青年人充滿主的愛,最後滿心歡喜回去。
當晚,她也大大受感,覺得靈魂的貴重,立時寫下這首主所大用的詩歌。本詩只有一節,第一句「速興起傳福音」就是全詩的負擔。傳福音不能遲疑、拖延,必須 火速,像見到人落到水裏,就快淹死了,我們必須有搶救的感覺,馬上採取行動;因為再遲延就會來不及。況且人的靈魂不是像肉身落到水裏,乃是落到火湖,落到 那永遠燒著、不熄滅的火裏。主說,那裏的蟲是不死的,那裏的火是不滅的。蟲咬、火燒,痛苦可怕。
筆者有一次和同伴去傳福音,走到一棟大樓,靈裏激動,似有主引導。就指著大樓頂端說,那裏有我們要救的人。果然上到十二樓,一位女界朋友預備好要自殺。眾人搶救,主的話語強而有力,當下受浸。現在這位姊妹在召會生活中活得很好。後來結婚,先生也被她帶得救。
詩歌中說「千萬人天天沈淪」。我們少傳一次福音,就多有一批人掉入火湖。根據統計,全世界每天死亡人數約十五萬人。這是我們採取行動的時候了!高雄市召 會的大專聖徒宣告今年沒有暑假,已經連續第四週,到各社區、大學傳福音。願意福音的火丟下來,遍地著起。哦!「莫塞住憐憫心,莫看重金銀」,「『你』為何 仍忍心,看人沈淪?」回想我的得救,也是弟兄姊妹駕車載我去聽福音才得救的。我們實在願意鬆開手,不看重金銀,起來傳福音,趁著現今。
靈魂若不得救,至少有幾項是不得了的悲慘:舗因犯罪,在神審判之下,罪已經定了;簿在神的震怒之下,成為可怒之子;包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;宝經過神最終的審判,扔在火湖裏,永遠滅亡,永永遠遠受痛苦。但靈魂若得救,神就要藉著祂的靈重生他們,叫他們有祂永遠的生命,並用祂 無限量的生命之靈充滿他們,使他們成為祂的擴增和豐滿的彰顯。這之間的差別實在太大!願我們都在福音節期中,搶救靈魂;在未來的召會生活中,積極傳福音, 得著青年人,使主的召會在結構上年輕化,以迎接祂的回來!
摘錄至高雄市召會週訊1249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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