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召會要有福音的靈
傳福音如果單注重鼓動人的情感,或者光注重外面的活動,這樣的福音必定沒有能力;我們要傳福音,必須要有福音的靈,這樣纔有真正福音的能力。今天召會非傳福音不可,非愛罪人的靈魂不可。特別是年輕學生,如果你的靈裏面有負擔,當你看見同學在球場上玩球時,你要屈膝跪下為他們禱告。你不傳福音,就覺得不舒服。無論我們個人,或是神的召會,必須有一班弟兄姊妹充滿福音的靈。我們個人或是召會,都要有這樣福音的靈,如此罪人就要不斷的得救。
貳、必須召會全體傳福音
一、與傳講福音的人站在一起
我們需要學習如何正確的入座。我們該把座位讓給福音朋友,但我們至少需要有一位弟兄或一位姊妹來陪兩位新人。如果聚會中有一百位不信者,就該有五十位弟兄姊妹陪着他們。這有很大的不同。如果會場坐滿了不信者,所有弟兄姊妹都站在外面,只留下傳講信息的人,這個傳講的人就會被仇敵所奪。一位弟兄站起來講的時候,其他弟兄們該坐在前面,或與他站在一起。在五旬節那天,彼得站起來的時候,那十一位使徒也與他站在一起(徒二14)。當弟兄說,「朋友們,你們必須信入耶穌」,其他弟兄可以說阿們。這加重他的分量,加重他話語的分量。如果一位弟兄說話,至少要有五、六位弟兄與他站在一起,我們就會看到衝擊力。一位弟兄講話時,與他站在一起的弟兄們說阿們,其餘的會眾也可以說阿們,這就征服不信者,並且驅除他們心中那虛偽、說謊、欺騙的靈。
二、藉著觀察不信者而爭戰(陪坐)
我們也需要觀察不信者。我們若看見四個不信者坐在一起,就必須重新調整座位,坐在他們那裏好陪伴他們。在聚會的過程中,我們以禱告、唱詩並談話來幫助他們。傳福音的工作真是一種爭戰。我們可以藉着與講者合作,並觀察不信者,而幫助福音的傳講。這裏有一個祕訣。我們可能看見一個人非常受那靈感動,就可以在裏面禱告說,「主阿,給他祕訣來相信並得救。」我們若這樣禱告,許多時候我們會看見人的表情改變了。另有的時候,我們可能看見一個人很頑梗,搖頭表示不同意。那時我們需要在裏面默禱說,「主,捆綁那壯者,那背叛者。」藉着禱告,我們就控制住局面。這就是召會的傳福音。每一個人就像身體上的肌肉。不只口說話,乃是身體的每一部分都操練;然後我們就會看見衝擊力。我們應當這樣正確的入座以幫助福音的傳揚。我們不需要會後接觸他們纔知道他們是否得救;我們早就知道了。我們需要這樣在禱告、唱詩上,並藉着觀察不信者而幫助他們。
對每位來聽福音的,都需要安排有弟兄姊妹陪坐,或者幫助他翻詩歌、聖經(詩歌、經節最好是寫在大張紙上,掛起來唱或念),或者陪他大聲唱詩歌、念經節,或者在需要時,用輕聲點幾句,或者陪他站起來禱告、接受主。但在臺下的人不可說太多,不可形成小講臺。在陪坐的事上,也有許多的講究,稍不留意,人就不能得着應有的幫助。
三、會後接觸人(陪談)
信息之後…,弟兄姊妹必須立刻接觸兩、三位,或至少一人,來照顧人。接觸他們以前,我們已經觀察他們,注意到他們有何種反應。我們根據這些,就能接觸他們。這是非常重要的時刻,這是收割的時刻,是孩子出生的時候。產痛到了某個時刻,孩子就要生出來。我們都必須學習當助產士。在福音聚會後的工作中,我們每個人都要成為好的助產士,知道如何接生。我們要為這事禱告。
關於福音聚會後所要作的工作,我們必須充分注意幾個點。首先,我們不該談論太多,也不可言之無物。我們接觸人之前,已經觀察過他們,注意到他們有何種反應。基於這點,我們可以同他們談到信息。我們必須學習簡單的談話來「完成交易」,就像推銷員那樣。如果我們談論太多,就作不成生意了。我們的目的不是要談論。有些弟兄們用會後的時間談論到一切事,從創世記到啟示錄,從月亮到太陽,從老祖宗到這一代。他們說得太多,至終卻作不成生意。
我們需要幫助人禱告,簡要的完成交易。我們同某個人講話兩、三分鐘,頂多五、六分鐘以後,就必須促使他們禱告。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幫助人禱告的祕訣。許多時候人會說,他們不知道如何禱告,所以我們可以請他們跟着我們禱告。我們可以說,「我禱告一句,你就跟着我,從你的心來說同一句話。」我們必須簡單的幫助人承認他們的罪,承認主耶穌是神的兒子,是救主和救贖主,並且親自接受主耶穌作他們的救主。我們也該幫助他們看見,藉着基督救贖的死,藉着基督的十字架,他們的罪已經得了赦免。我們需要很簡短、有效、並確定的同他們禱告。主尊重這種禱告。這種禱告之後,許多人就在生命上改變了,聖靈對他們成為又真又活的。藉着這種禱告,聖靈真的摸着人的心和靈。
禱告之後,最好照着他們的光景,給他們讀一、兩節最適合個別情形的聖經。對有些人適合用約翰三章十六節,對另一些人適合用羅馬六章二十三節。我們應該給一、兩節經文作為確證,幫助他們抓住這些經節或被這些經節抓住。聖經裏活的話對初信者乃是確據,是得救的簡要證實。
福音聚會不是請人來聽福音就走了,會後還要與福音朋友談談話。福音聚會中,講臺佔四分之二,陪坐、安排、記名等服事佔四分之一,末了四分之一,乃是與福音朋友談話。我們不要作聽道友、慕道友,到末了就作教友,我們要個個都能講說福音的奧祕。福音的火總須越大越好,越火熱,人越容易得救得好。好像煮飯的火,總要越大越好,不然飯煮不熟。福音聚會的收場乃是談話,這是召會全體都要作的。
四、給初信者施浸
我們必須幫助他們看見自己需要受浸。我們要向他們見證,並向他們解釋受浸的意義,幫助他們看見自己既然已經與基督聯合,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如今已經死了。所以,他們必須埋葬。我們不是迷信水浸,乃是水浸的確有意義。這是必定的,因為主吩咐我們如此行。我們不該以為受浸僅僅是一個儀式。我們該告訴人,受浸必須是一種屬靈的看見。
我們也該幫助人認識,他們受浸時,乃是帶着所有的難處同他們一起埋葬,就如以色列人過紅海時,把整個埃及都帶進紅海裏。埋葬在紅海裏的,不是以色列人,乃是整個埃及,包括法老和他的軍兵。我們該告訴他們,若有任何難處,甚至肉身上的疾病,都可帶進水中,埋在水裏。他們有一些困擾他們的罪或道德上的弱點麼?他們可以帶到水中。他們可以將一切帶進水中,特別是將宴樂帶進水中。
可能有幾位新人對於救恩和受浸不是很清楚,所以我們必須在幾週之內繼續進一步幫助他們。然後當他們清楚了,我們就有另一次受浸。我們會有許多事可作,直到我們把這些人都帶到召會生活中,弟兄姊妹們就可照顧這些新的肢體。他們被帶進召會生活中,我們的工作纔算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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